关于选派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同学:
根据学校与韩国祥明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拟定院级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2020级、2021级我院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3;
3. 语言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TOPIK2级及以上;(2)韩语专业;(3)具备韩语中级及以上技能;(4)具备多年的韩语学习经验。;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全校5名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时间:一学期(2023年9月-2023年12月)。
2.交流安排:课程学习为主,学生在学院指导下选课,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开展学分认定。
3.课程:根据学生韩语水平选择,以韩语专业课程为主。
4.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5. 费用:免交韩国祥明大学学费,其他费用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安排:
1. 学院预选:
电子材料:
(1)成绩单(中英文)
(2)语言能力证明
(3)《附件1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请于4月25日16:00前将以上电子材料交至 dliu1113@163.com 刘老师。2. 学校审定:
(1)校留学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2)本科教学信息网上做公示;
(3)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遴选按照折算分从高到低排名,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20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TOPIK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按上述排名规则进行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可依次作为替补。
附件1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翰林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20230321修).xlsx
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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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