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翰林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同学:
根据我校与韩国翰林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翰林大学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拟定院级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院在读2020、2021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3.00;
3. 语言要求:
(1)韩语授课:韩国语水平(TOPIK2级以上);
(2)英语授课:英语水平(IELTS 5.0/ TOEFL: PBT 510,CBT 197,IBT 71/ TOEIC 700)
或者与此对等水平的语言能力(可以替代推荐信)。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5名(全校)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23年3月2日-6月21日)。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韩国翰林大学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专业:详见附件中招生简章及课程列表。
4.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5. 费用:免交韩国翰林大学学费,在韩期间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预选:
电子材料:
(1)附件1 2022-2023年春季学期赴韩国翰林大学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
(2)《中英文成绩单》
(3)相关语言能力证明
请于10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汇总发至dliu1113@163.com (刘老师)。
2. 学校审定: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21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绩、CET4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
附件1韩国翰林大学相关材料.zip
附件2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翰林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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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