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奖要求
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
2、申请资格
凡申请人民奖学金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未受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受处分者自发文起一年内不得参评)
二、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重考及格者不得参评)
三、大一、大二学生当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得低于16学分,大三、大四不得低于8学分。
3、评奖程序:
采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上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
受理时间:9月17日至9月20日
2022年9月20日下午16:00前,19、20、21级完成网上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一、凡上学期在籍学生都可参评(包括休学、插班生等);
二、除自强奖、学习进步奖外的其他单项奖学金奖项获奖名额不限,申请除自强奖、学习进步奖外的单项奖学金需提供电子版《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见推送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获奖证书电子版一份发送到appetitesy@163.com,同时在申请理由中明确写明自己符合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中的第几条以及申请的奖励金额,团体奖项由团队队长牵头申请。涉及奖项认定,参考目前学校认定的A、B类赛事和学院认定的C类赛事清单 (见推送附件2:赛事清单),体育赛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三、其它评选条件严格参照2021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如果登录不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还可直接访问网址:http://202.121.66.69:82/xgxt/,并核实学校的实名认证方式是否正确。
四、有缓考课程且有申请人民奖学金意向的同学填写下方问卷,以便保留后续评选人民奖学金资格,待缓考成绩公布后,再进行评选。缓考同学如未进行此链接登记,视为放弃此次人民奖学金评选,待缓考成绩公布后,不予评选。
登记链接:https://www.wjx.top/vm/wVlbX7p.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