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我校与东京海洋大学互派交流学生的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根据2020-2021学年春学期赴东京海洋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校级通知拟定院级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名额分配(拟定):经管1人;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我院在读2018级、2019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2019级优先);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0;
3. 能够进行英语会话和具有日语基础,CET4达到480分或CET6达到426分,具有日语N3及以上成绩者优先,有托福或雅思成绩者优先;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2020年4月-2021年3月),根据学生专业和对方开设课程确定学习时间。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日方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返校后在学院指导下,根据日方所修课程的内容,专业类课程与我校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按我校专业必修课认定;专业类课程在我校无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对应的,可按我校专业选修课认定;非专业课程可按综合选修课(创新类除外)认定。
3.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日本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日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4. 费用:免交东京海洋大学学费,在日期间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于11月2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经管学院219室(王老师,61900862,ylwang@shou.edu.cn):
电子材料:
附件1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赴东京海洋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教务处).xlsx
纸质材料:
(1)成绩单
(2)语言能力证书复印件(请提交原件现场核对)
2. 学校审定: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六、说明
折算分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绩、CET4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
附件1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赴东京海洋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教务处).xlsx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xlsx
东京海洋大学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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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