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了加强国内海洋类高校间合作,优势资源互补和共享,促进学生培养和学术交流,使学生拓展视野,感受他校的校园文化与学术氛围,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根据我校与中国海洋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合作培养的协议,经校间协商,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将选派我校若干名本科生到上述学校进行短期学习。现将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概况
1.培养方式:交流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在对方学校进行相关课程学习;交流生以旁听生身份编入对方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同接收校学生。
2.学习时间:2019年9月—2020年7月
3.选派对象及名额:学生报名,学院推荐,学校选派。从2017、2018级本科学生中选派,约42名左右。各学院人数预分配如下:
对方学校可接收专业及人数如下:
表1:中国海洋大学专业及人数表(仅限2018级)
表2:宁波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专业及人数表
4.学习计划及课程:交流期间学生一般每学期应修14-20学分。学院指导学生通过对方网站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明确学习任务与要求,给出选课建议等。学生在对方所修课程内容、学分和获得的相关奖励,经所在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后,可转换成我校课程学分。
5.学费、生活费及待遇:派出学生当学年仅在我校注册、缴纳学费,并按对方学校住宿标准缴纳住宿费,我校住宿费不需缴纳但须让出床位,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学生自理。奖助贷学金由我校评定和发放。
6.学籍管理:学生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在交换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出国(境)。
7.医疗及保险:学生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仍我校办理,门急诊、住院医疗费按我校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8.意外伤害及处理: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和实习期间,如遇意外伤害,双方学校都应积极进行救助。所发生费用按各自学校的有关规定,由责任人(单位)、本人承担。
9.违纪处理: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若发生各种违纪行为,则终止交换学习,由我校进行处理。
二、选拔推荐
1.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已按我校培养计划完成学期规定的课程;
(2)平均绩点3.0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综合素质和能力良好,身体健康。
2.选拔程序及安排:
(1)经管学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4日16:00
(2)学院对确定学生收材料(如下所列):
纸质版申请材料:
l上海海洋大学学生校际交流学习申请表(表格下载:教务在线—网上教务—表格下载—学生用表);
l成绩单
电子版申请材料:
l选派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
l一寸电子证件照(文件名标注学号、姓名)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1900862,ylwang@shou.edu.cn)。
附件: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选派国内高校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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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