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我校与日本鹿儿岛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日本鹿儿岛大学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院在读2016、2017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0;
3. 日语和英语基础好(CET4≥550分或CET6≥426分);
(说明:具有N4及以上JLPT证书可直接报名,若无,需至国际交流处吴老师处(行政楼211室)核实日本语会话能力后,方可报名。)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3人
限食品学院和经管学院相关专业。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9年9月-12月)或一学年(2019年9月-2020年7月),根据学生专业和日方开设课程确定学习时间。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日本鹿儿岛大学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返校后在学院指导下,根据日方所修课程的内容,专业类课程与我校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按我校专业必修课认定;专业类课程在我校无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对应的,可按我校专业选修课认定;非专业课程可按综合选修课(创新类除外)认定。
3.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日本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办理注册等;
(3)凭日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4. 费用:免交日本鹿儿岛大学学费,在日本期间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注意:我校一旦推荐至境外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放弃。
四、材料提交:
1. 纸质材料:
(1)《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需家长签字同意,需辅导员操行评定处签字知晓)
(2)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提交时验明原件)
(3)成绩单
2. 电子材料:附件2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日本鹿儿岛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请各位同学于2019年4月1日16:00前将以上纸质报名材料提交至学院219 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ylwang@shou.edu.cn(王老师61900862)。
五、说明:
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17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绩、CET4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
学院需审核学生的JLPT证书,如学生无JLPT证书则需至国际交流处吴老师处(行政楼211室)核实日本语会话能力后,方可受理报名;如学生持N4及以上JLPT证书者学院可直接受理学生的报名。
附件1 日本鹿儿岛大学材料.zip
附件2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日本鹿儿岛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xlsx
附件4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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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