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我校与日本7所学校互派交流学生的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将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日本2所学校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时间及专业要求
(筛选经管名额,完整名额教务在线相关通知可查)
学校 | 人数 | 专业 | 名额分配(拟定) | 备注 |
东京海洋大学 | 5 | 生命、海洋、食品、生态环境、经管等相关专业 | 生命1、海洋1、食品1 生态环境1、经管1 | |
长崎大学 | 5 | 生命、海洋、工程、文法、经管等相关专业 | 生命1、海洋1 工程1、文法1、经管1 | 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成绩N3及以上 |
请各位同学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请,学院将按照确定名额最多加2名候补遴选学生并排序,我校最终派出名单以对方学校通知为准。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在读2016、2017级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2017级优先);
(2)完成前四个学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0;
(3)能够进行英语会话和具有日语基础;CET4达到480分或CET6达到426分;具有日语N3及以上成绩者优先;有托福或雅思成绩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6)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三、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年,2019年4月-2020年3月。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日方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4.学籍管理:
l学生申请保留学籍(不在我校学期注册);
l在日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日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凭日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5.留学奖助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资助学生留学的规定,可对每位交流学生给予一定资助。
四、预选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10月22日下午14:00
五、预选材料清单:
1. 成绩单(中英文均一份)
2. 日语成绩证书复印件(提交材料时验原件)
3.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提交材料时验原件)
4.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5. 附件1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日本高校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王老师,经管学院219室,邮箱:ylwang@shou.edu.cn,电话:61900862)
yd云顶集团官网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