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台湾海洋大学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与台湾海洋大学学生短期交流备忘录》,现将有关2017-2018学年春季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我院在读2016、2015相关专业本科生;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0及以上,CET4达到550分或CET6达426分者优先;
3.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二、交流学习概况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8年2月—2018年6月),双方互认课程与学分,仅发我校文凭。
学习计划及课程:由两校根据当期派出学生专业情况具体商定,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在台湾海洋大学所修课程及学分由学院予以认定。
选择台湾海洋大学学系,请先了解对方学系课程,有关台湾海洋大学课程信息可查询网址:http://www.ntou.edu.tw
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交换学生向接受学校缴纳规定的学费及相关费用,免交我校学费;生活费自理,包括:境外旅费、食宿费、学习材料费、交通费、健康保险费、医疗费、护照及签证费等。
本期,台湾海洋大学提供4名减免学费学生名额,学校工作组按“绩点折算排序分计算表” 排序,教务在线网上公示。
三、选拔程序及安排
四、需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1)大学期间成绩单(中、英文)
2)语言成绩复印件
3)上海海洋大学出国(境)交流申请表(附件1)
电子材料: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2)
五、学院预选: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9月25日16:00
联系人:经管学院219室 王老师
邮箱:ylwang@shou.edu.cn
电话:619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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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日
NTOU大陸地區學生申請來校短期研修作業須知(2017.09.18修正).docx
NTOU學制及學院簡介R.pdf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2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习报名表.xls
附件3 绩点CET折算排序分计算表.xls
附件4_赴NTOU短期交換(研修)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