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及补助实施细则》,现将我校2016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补助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
2、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包含生源地贷款、校园地贷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家庭类型为孤儿、烈属子女、单亲、离异家庭。
满足上述第1、2条的志愿服务西部学生也具备申请资格。
二、名额、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补助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补助分四个等级上限(不超过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
第一档为孤儿、表现优秀的军烈属;
第二档为军烈属;
第三档为单亲家庭;
第四档为离异家庭和志愿服务西部的特困大学生。
三、申请时间安排
5月9日—5月12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到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申请。过期不候!
四、重要说明
校园地贷款学生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补助后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划拨补助金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学生需先偿还与补助金同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提供还款凭证给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补助金划拨至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联系人:张光辉 电话:61900857
附:操作指南
yd云顶集团官网学工办
2016年5月6日
附:操作指南
1 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贷款补助”菜单下点击增加按钮;

2 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贷款本金金额为在校期间贷款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