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调剂考生,即单科和总分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我校调剂政策,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申请调剂到我校并收到我校复试通知、接收了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复试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
复试报到时间为4月5日(星期二)8:20-9:15;11:15-13:00
报到地点:yd云顶集团官网205室
(友情提醒:学校距离市区较远,请同学们充分预留市区到学校的时间,笔试、面试和体检缺一者复试无效。建议周一到校安排好住宿,保证第二天精力充沛)
2、报到需交验证件(请考生自留准考证复印件,用于笔试核对):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三份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四份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原件;
(5)考生政审表(请至校招生下载专区),政审表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如果是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请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加盖公章。
(6)上海海洋大学2015年研究生导师选择表(校招生下载专区下载)(导师详细简介可参考校研究生招生网,目前缺额导师有上海建桥学院导师:朱瑞庭、常健聪、杨刚;浙江万里学院导师:闫国庆;安康学院导师:何家理;建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和安康学院为联合培养单位,录取后的学生第一学年在上海海洋大学进行专业课学习,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在联合培养单位,由导师指导进行其他培养环节的活动,毕业授予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学位)。
4、复试体检
(1)体检时间。7:30~16:00(中午不休息);
(2)体检医院。本次复试指定体检医院为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三甲医院)。医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海港大道(学校6号门所在的共享区有公交车直达医院)。
(3)体检科室与流程。考生持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贴1寸照片的体检表(校招生下载专区下载)前往门诊大楼三楼体检中心(无需挂号),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导医服务台。
(4)体检费用(现金支付)。150元/人。
备注:以上表格均至校园网-研究生教育-招生中下载专区下载。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
1、专业笔试(所有报考本院及本院联合培养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考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复印件)
考试时间:4月5日(周二)上午9:15-11:15,考试地点:经管学院111室
笔试为专业课综合测试,综合考核研究生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参考借鉴教材:《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等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高鸿业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综合面试
(1)面试安排:
考生面试时间:4月5日下午13:30-,面试地点:111
考生休息地点:经管学院102室;
面试内容为全面考察学生综合情况(含英语测试),满分100分。
面试程序:每位同学先做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回答老师提问。
面试过程中,请考生按照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完请自行退场,在休息地点休息等待,
在面试门口逗留。
(2)导师和考生见面
所有面试结束后,学院通知考生至111室和导师见面;导师见面后,考生仍至102机房休息等待;
(3)宣布综合成绩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报考类别(第一志愿或调剂志愿)、报考专业分类汇总成绩,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宣布录取名单和导师名单。
地点:学院102机房
(4)公示 复试结果将在学院二楼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时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30%。
1、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为依据组织进行。
5、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网上调剂申请注意事项
有意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请对照我校研招网招生信息中“2016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及要求”,于3月18日后直接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进行调剂申请。调剂备注里需注明:拟调剂导师姓名;申请联合培养单位(特别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局)调剂生时,备注里需注明:拟调剂单位的名称和拟调剂导师的姓名。学院将据此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调剂平台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报考联合培养单位注意事项
(1)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均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如有疑问,可咨询所报联合培养单位招生联系人。
(2)报考联培单位考生至本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学院)参加笔试。
(3)联合培养单位(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外)考生,由报到学院组织面试。
3、学校离上海市区较远,请查询确认交通路线及食宿情况,以免影响复试。
五、其它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审不合格。考生应保证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监督和复议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按《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进行。
3、学院申诉电话:61900852,邮件:wpcen@sho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61900291,61900051,邮件:jubao@shou.edu.cn;yjsb@shou.edu.cn。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yd云顶集团官网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