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4年春赴日本三重大学、东京海洋大学交流学生工作通知,选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2011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具体选拔条件、交流学习情况、表格下载、提交材料等要求详见附件。有意向申请同学请务必10月21日中午13点前将所有材料提交给辅导员老师,逾期视为放弃。日本三重大学、东京大学交流学习通知及表格下载.rar
交流学生工作通知
生命、海洋、经管、人文、工程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三重大学互派留学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14年春赴三重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三重大学生物资源学院3名,人文学部1名,工学部1名。各学院可从下列专业选派学生,由三重大学确定导师。生命学院1名(水产养殖、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环境科学、动物科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海洋学院1名(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环境工程),经管学院1名(农林经济管理、食品经济管理),人文学院1名(社会工作),工程学院1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年,2014年4月—2015年3月。
2.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3.学籍管理:
l 学生申请休学一年(不在我校学期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l 在日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日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 凭日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留学奖助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资助学生留学的规定,可对每位交流学生给予一定资助。
三、选拔推荐
1.各学院推荐名额:
选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2011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在符合总体专业要求情况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专业对象。
推荐名额分配:生命、海洋、经管、人文、工程学院各2名,并排序。
2.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前四个学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3.0;
(2)能够进行英语会话(或是日语会话),CET4达到550分或CET6达426分,通过日语2级(或有日语基础)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3.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完成预选工作:
l 10月15—23日:学院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请”交学院审核。申请表下载地址:教务在线—教务公开—表格下载—学生/其他。学院对预选名单审核、排序、公示。要求学生此期间按本通知所附“提交材料清单”向学院递交材料。
l 10月23日下班前,学院将预选学生信息汇总表和学院预选工作方案等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联系人:金老师
yljin@shou.edu.cn,Tel:61900136)。
2)学校工作组审定:
l 10月24日,召开学校工作组会议,审核确定名单,教务处公示。
l 10月25日,外事处将有关材料寄出。
教务处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提交材料清单
1.护照复印件(待学校确定名单后通知学生办理)
2.在籍证明书(学生处统一出具)
3.成绩证明书(教务处统一出具)
关于选派2014年春赴日本东京海洋大学
交流学生工作通知
生命、海洋、食品、经管学院:
根据我校与东京海洋大学互派留学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14年春赴日本东京海洋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东京海洋大学,5名。海洋学院2名,生命、食品、经管学院各1名,上述学院所设专业均可选派。
二、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年,2014年4月—2015年3月。
2.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3.学籍管理:
l 学生申请休学一年(不在我校学期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l 在日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日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 凭日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留学奖助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资助学生留学的规定,可对每位交流学生给予一定资助。
三、选拔推荐
1.各学院推荐名额:
选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2011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在符合总体专业要求情况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专业对象。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海洋(3名)、生命(2名)、食品(2名)、经管(2名)
2.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前四个学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3.0;
(2)能够进行英语会话(或是日语会话),CET4达到550分或CET6达426分,通过日语2级(或有日语基础)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3.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完成预选工作:
l 10月15—30日:学院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请”交学院审核。申请表下载地址:教务在线—教务公开—表格下载—学生/其他。学院对预选名单审核、排序、公示。要求学生此期间按本通知所附“提交材料清单”向学院递交材料。
l 10月31日下班前,学院将预选学生信息汇总表和学院预选工作方案等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联系人:金老师
yljin@shou.edu.cn,Tel:61900136)。
2)学校工作组审定:
l 11月1日,召开学校工作组会议,审核确定名单,教务处公示。
l 11月5日,外事处将有关材料寄出。
教务处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提交材料清单
1.护照复印件(待学校确定名单后通知学生办理)
2.在籍证明书(学生处统一出具)
3.成绩证明书(教务处统一出具)
4.照片2张(长4cm 宽3cm,申請前6个月以内正面、免冠、白色背景)
5.东京海洋大学规定材料:
① 履历书 (见附件)
② 申请书(见附件)
本人或在留资格中经费支付者的银行存款证明,人民币8万元以